徐州医科大学教学实验楼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徐州医科大学建设的徐州医科大学教学实验楼项目已经徐州市云龙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云审批核发【2020】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对本项目的监理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江苏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市铜山路209号,徐州医科大学校内,教学主楼东南方向。
3.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1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管网、通讯、消防等公共工程以及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约 5500 万元,监理估算合同价约 60 万元。
3.3 招标范围:徐州医科大学教学实验楼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4 计划开工时间:2020 年 12 月
3.5 要求工期:330 日历天(符合施工工期要求)。
3.6 质量要求:符合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4 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 35号文件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总监理工程师无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超过 5 年的。
(3) 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外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
5.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 投标人自 2017 年 7 月 1 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4.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5.5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银行账号:6009018800012738310028150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除外),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应将银行保函原件交给招标人(代理机构),由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409 房间,开具保函收据(在交易系统中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除外)。
6.5 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6.6 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7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8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9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22日。
7.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0年12月22日10:30 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0年12月4日17:00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10时30分。
8 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 投标人投标报价 |
55-57 分 |
b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
4-6 分 |
c 投标人监理方案 |
24 分 |
d 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
6 分 |
e 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
5 分 |
f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
4 分 |
10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1. 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电话为:4009980000。
11.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招标人:徐州医科大学
地址:徐州市铜山路209号
联系人:史老师 电话:0516-83636862
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软件园C-6栋11层
联系人:孙剑 电话:0516-83899978
江苏华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