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编制《徐州医科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主要是告知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如何获取学校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指南》将随着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作出及时调整。
一、公开的原则和程序
学校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学校信息公开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利的原则。
学校公开信息有两种程序: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学校主动将《条例》和《办法》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和《办法》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申请人按程序向学校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学校主动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徐州医科大学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学校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网址:https://www.xzhmu.edu.cn/)。学校综合利用校园网主页、校报校刊、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教代会、新闻发布会(座谈会、通报会、咨询会)、年鉴、年报、会议纪要或者简报等方式,及时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
以学校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将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
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信息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徐州市铜山路209号徐州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办公时间:学校校历规定的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516-83262017
传真号码:0516-83262014
电子邮箱:xb@xzhmu.edu.cn
邮政编码:221004
(三)公开程序
向学校提出申请的,需填写《徐州医科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以到学校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将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xb@xzhmu.edu.cn 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校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当面口头申请的,由工作人员作好记录。
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四)申请处理
1、学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校掌握的信息,学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学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对收到的有效申请在登记后出具《登记回执》,再根据先后次序进行处理,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校务信息,学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学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如申请人能够提供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工作人员应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五)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检索、复制、邮寄、递送等成本费用。如申请人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本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