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学校本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本学年,学校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对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方式,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高度重视对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学院、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基本形成了由学校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细化公开内容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内容,做好实时动态更新。在信息公开网站首页重点突出招生信息、招聘信息、招标信息等社会较为关注信息的公开。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和各学院、部门网站,及时公开机构信息、法律法规、规划计划、部门办事流程,以及人事任免等信息。
(三)拓展公开方式
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期公开、动态性工作及时公开,注重形式和实效的统一,着力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根据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时限,有针对性地选择合适方式公开相关内容。充分发挥网络媒体技术,利用网站、QQ群、微信、微博等方式,及时公开有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
1.利用会议及文件形式公开信息。通过党员干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教师节大会和中层干部会等会议和各种决议、纪要、通报、通知等公文,及时传达学校信息。
2.利用网络及新媒体平台公开信息。通过学校门户网、党政办公网、信息公开网、微博微信等平台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发布学校相关信息。
3.利用其他途径及载体公开信息。通过学生手册、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方式多渠道向校内和社会公开学校信息。公布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和信箱,充分听取各界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利用多种形式和平台公开学校概况、人事师资、财务资产、学科学位、招生信息、教学质量、学生管理、学风建设、对外交流等信息。
1.学校基本情况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定位、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本学年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财务信息。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学校向全体代表报告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与财务预算安排情况。公布财务预算、决算以及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对于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信息、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及使用情况信息进行及时公开。
4.招生就业信息。认真落实教育部高校阳光招生要求,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时公布各专业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以及各专业调剂信息。并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就业信息,邀请用人单位来校参加毕业生双选会,规范统计就业情况并及时公布。
5.与广大师生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励等学生管理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教学及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本学年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及师生员工和校外咨询,均按照有关规定,以相应形式进行了公开及答复。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提供各种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与改进措施
学校在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对于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需进一步加强;相关激励机制及执行规范需加紧制定出台;信息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宽,内容需进一步丰富;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改进措施如下:
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学习、培训,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教育引导师生员工,特别是学校管理人员转变观念,提升自身对于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
2.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推动建章立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责任,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3.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充分发挥学院和部门的作用,不断完善信息公开途径。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推进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4.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学院、职能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学习借鉴兄弟学校先进经验,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高质量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七、《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事 项 |
网 址 |
基本信息 |
http://xxgk.xzhmu.edu.cn/xxgkqd/jbxx.htm |
招生考试 |
http://xxgk.xzhmu.edu.cn/xxgkqd/zsks.htm |
财务资产 |
http://xxgk.xzhmu.edu.cn/xxgkqd/cwzc.htm |
人事师资 |
http://xxgk.xzhmu.edu.cn/xxgkqd/rssz.htm |
教学质量 |
http://xxgk.xzhmu.edu.cn/xxgkqd/jxzl.htm |
学生管理 |
http://xxgk.xzhmu.edu.cn/xxgkqd/xsgl.htm |
学风建设 |
http://xxgk.xzhmu.edu.cn/xxgkqd/xfjs.htm |
学科学位 |
http://xxgk.xzhmu.edu.cn/xxgkqd/xkxw.htm |
对外交流与合作 |
http://xxgk.xzhmu.edu.cn/xxgkqd/dwjlyhz.htm |
其他 |
http://xxgk.xzhmu.edu.cn/xxgkqd/qita.htm |
徐州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